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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12/13 12:17:24作者:点击量:

假期在即,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实验室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学院实验室安全和稳定。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和防疫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请各实验室做好以下有关事项: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充分认识现阶段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措施,夯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

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实验用易制毒、易燃、易爆及其他管控类危化品安全监管;保证实验废弃物分类暂存,及时处置;加强特种设备等危险源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假期实验室人员准入管理,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

1. 不开放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实验室关闭前,须对本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2. 开放实验室。确因教学、科研或仪器运维需要继续开放的实验室应做好备案工作。教学实验室应在实验办和对应教研室负责人处同时备案;学科实验室应在实验办和对应学科负责人处同时备案;测试实验室应在实验办和测试中心负责人处同时备案。下载《物理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实验办备案老师杜如海duruhai@snnu.edu.cn。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留校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培训;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过程严禁无人值守;实验人员应按照各级防疫要求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及通风消杀工作;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落实实验室安全巡查

各开放实验室负责人应承担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实验场所巡查值班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可立整立改的隐患应及时联系学院值班带班领导或分管院领导。

 

分管实验副院长:谢小涛

实验办:黄育红  杜如海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学校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docx 

物理学院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doc 

物理学院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人员须知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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